權限

要求使用者權限必須要簡潔且容易理解,務必詳細解釋為何需要此種權限,用於何處。

類型權限依照類型可分成如下表中的幾大類:

權限 功能
日曆 編輯日曆
相機 照相或綠影
聯絡人 編輯聯絡人
地點 定位資訊
麥克風 聲音錄製
電話 撥打和編輯來電
身體感測 心跳率和相關類型
簡訊 傳送和瀏覽簡訊
儲存 瀏覽多媒體和檔案

要求權限有些時候使用者的行為直接傳達明確的意圖,就不需要要求權限,如拍照、選擇聯絡人或撥打等。

但大部分的情況,需要在執行階段前跟使用者進行權限啟用確認,依照權限的重要程度和相對應的詢問方式可分成四個象限,如下圖:

左右
需要目標權限的原因不明確,則需要先解釋

上下
應用是否需要目標權限才可使用,不同意則只會影響某部分操作

原因不明,預先解釋

原因明確且必要,預先要求

原因明確且非必要,執行前要求

拒絕權限由於拒絕開放權限會造成某些功能無法正常使用,因此必要時需要提供提示訊息,情境可略分為以下兩種:

  • 權限背使用者拒絕後
  • 權限自動拒絕,通常用於使用者曾經點選拒絕,並且勾選"不要再問詢問"時

為了讓功能即使在被拒絕權限後也可使用,必需要提供回復權限的方式。

提示目標權限未開,並提供開啟路口

應用因爲權限被關閉而無法繼續使用,則必須告知原因並提供開啟路口